12月4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邀请市运输管理处共同约谈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射阳县兴隆航运公司法人代表,要求该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配足专职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该公司法人代表表示,今后将从管理上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切实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该局积极向航运公司相关人员宣传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的危害性,宣传水上交通法律法规,约谈落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内河船舶经营人的法制观念,提高航运公司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海上违法运输活动;督促航运公司切实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加强对公司船舶的跟踪,掌握船舶动态,及时发现并查纠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行为;责成相关航运公司立即组织召回违法参与海上运输船舶。目前,涉及盐城辖区参与海上运输的6艘内河船舶均已成功召回,产生了良好的守规矩反响。
为认真落实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强化对航运公司的安全监管,督促航运公司规范化运行,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发展。今年3月份以来,该局对全市辖区164家航运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2家航运公司和10艘危化品船舶进行了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组织召开全市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分析航运公司存在的问题,约谈安全管理较差的少数航运公司,严明整改要求,防止管理违规的“羊群效应”。